各联合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初中起点“三二分段制”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标
针对初中起点“三二分段制”长学制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通过自评自查,全面了解我校初中起点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现状与问题,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逐步引导联合培养单位全面落实合作办学协议要求,完善我校中高职有机衔接畅通、过程管理规范、培养深度协同的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和结果满意度。
二、核查对象
承担初中起点“三二分段制”人才培养任务的联合办学单位(近三年)。
三、核查重点内容
初中起点高职教育招生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
行性;招生考试组织的规范性;进入高等教育阶段转段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师资配备和经费投入情况;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及制度建设情况;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三二分段制”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的参与度、专业建设的贡献度等。具体内容详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3号)(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对照指标,自查自评
因本次核查结果将作为我省年度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安排、相关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直接影响到招生工作,请各联合办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认真深入参照核查指标及主要监测指标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须对应提供支撑材料),报送材料要数据详实、依据充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人才培养质量实际情况。
(二)材料报送
请各联合办学单位3月18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及相关支撑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62520130,QQ:578524657。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
下一条:赴联合培养单位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质量核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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