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为更好完成《职业院校提质培优计划2020-2023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任务)结题验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0年以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承接项目(任务)(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课程类项目,如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还需要填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同时各项目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支撑材料。
二、材料报送及说明
(一)项目结题报告须签章完备,“经费使用情况”须提供财务部门公章,“单位(部门)审查意见”中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二)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于2023年11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张波处(邮箱:578524657@qq.com)。
三、其他说明和要求
(一)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各承接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在学校未来发展进程中起到夯基提质的重要作用,各牵头部门需坚持标准引领、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创新性开展好本次验收工作。
(二)其中确需变更负责人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牵头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由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提出申请,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在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变更。
(三)学校将组建校内外专家评审组,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多轮评审。
(四)结项验收材料上传平台事宜,待省厅发布通知后另行通知。
附件:1.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一览表
2.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数据信息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
下一条: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建设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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