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努力提高全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能力,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1、继续贯彻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全校范围内努力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校园语言生活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起牢固的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2、一如既往积极参加2012年全国推普周活动,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题,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普通话知识,利用班会、团会播放推普公益广告和视频,并组织讨论。要求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和班级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发挥积极主观能动性,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在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校园内通过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相应的推普宣传口号、张贴宣传画,发放推普宣传品和宣传材料,积极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
4、学校语言文字办公室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合肥市第15届推普周安排的各项活动。包括:“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和合肥市“广玉兰”杯经典诵读大赛活动,合肥市普通话大赛等。并结合幼专的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如:儿歌、故事朗诵比赛,童话剧表演、书法比赛等。
5、与合肥市语委办合作继续认真组织11级高专和10级、09级、08级初专的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和社区、街道设立宣传咨询站进行广泛宣传。
2012年,我们继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加大依法管理
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合肥幼儿师范学校
2012年元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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