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方案》(校发〔2023〕16号)《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校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培养过程性考核、笔试和面试环节,我校2025届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共87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标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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