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校发〔2024〕57号)和“双基”建设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管理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本学期教研室全体人员的归属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任课教师(即所有任课的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辅导员、校外兼职教师)须全部归属相应教研室管理。
(二)为保证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在同一教研室完成,原则上每学年的第二学期不接受人员调整。
二、教研室主任聘任流程
教研室主任须满足任职条件,经“民主推荐—系(部)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后确定人选,具体要求详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三、教研室人员归属流程
(一)专任教师、本学期任课的校外兼职教师直接归属相关教研室,无须申请。
(二)首次申请加入教研室的行政兼课教师、辅导员须完成代课申请且有教学任务才能归属教研室;须填写教师教研室申请表(附件2),并且向相应教研室、系(部)及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教师教研室归属关系到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和“双基”经费预算,应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数据准确,不得漏报、重复申报。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1日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一)附件1:学校教研室主任及人员名单(2025年3月)(盖章纸质版+电子版)
(二)附件2:教师教研室申请表复印件(首次申请加入教研室的行政兼课教师、辅导员需同时提交代课申请表复印件)
(三)附件3:教师教研室调整申请表(复印件)
(四)附件4:教研室主任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盖章纸质版)
相关附件请前往学校OA平台下载。
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大学生英语和安徽省计算机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