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附属幼儿园,合作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8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4〕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征文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体师生、合作企业、学生家长
二、征文主题
主题1:我与职业教育活动周
主要面向幼专在校生和毕业学生、教师等,展示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进一步树立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热爱技能、学习技能、传承技能的使命感,努力实现人人出彩、多样化成才。
主题2:我看职业教育活动周
主要面向幼儿园教师、学生家长、行业企业,展示社会各界通过参与职业教育活动周,了解、认识、支持职业教育,助力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主题3:我办职业教育活动周
面向学校、企业等职业教育活动周举办单位,展示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见证、记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历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共识。
三、相关要求
1.稿件体裁不限,用规范汉语写作,符合通用语言习惯。题目自拟,要求标题贴切、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表达流畅。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如有图片,须主题突出、画面清晰、照片真实,可以配简短的文字说明。
2.稿件须为投稿人原创、独立创作,内容积极健康、真实生动,并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引导性、创新性。稿件文责自负,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名誉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广泛宣传发动。后期,教育部将联系部分中央媒体,通过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征文进行宣传报道。
4.2024年6月10日前将文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6171378@qq.co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20131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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