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方案》(校发(2023)16号)《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校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共有56名2023届学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培养过程性考核,现将通过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前教育系反映,联系电话:0551-62529308。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3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比赛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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