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职院校承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35号)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校《行动计划》承接任务实际,认真做好我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现就编制《行动计划》建设任务书和分阶段实施进度表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承接的任务及承担部门
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我校共承接《行动计划》任务(项目)共26项(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安排。我校将紧抓机遇,通过《行动计划》建设,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为学校实现“全国一流、世界水平”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接目标,加强研讨
各承担部门要对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牢牢把握“具体、可操作、务实”的基本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立足学校发展,加强集体研讨,编制本部门所承接的任务(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书和分阶段实施进度表。
(三)责任到人,落实举措
各任务(项目)承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安排相关人员,梳理工作基础和问题不足,制定清晰的建设目标,明确分阶段实施的进度安排及经费预算,细化措施,提出预期成果和可检验的绩效指标等,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发展任务落地。
三、工作安排
(一)编写建设任务书和分阶段实施进度表。2021年3月29日-5月7日,按照学校各部门承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中的相关要求,各任务(项目)承担部门组织人员编写建设任务书和分阶段实施进度表。
(二)提交材料。2021年5月8日,各任务(项目)承担部门提交纸质盖章版任务(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和分阶段实施进度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854574120@qq.com。
(三)评审修订。2021年5月10-5月15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及以上的任务(项目)建设任务书,教务处将反馈意见供各任务(项目)负责人进一步修改完善。评审不合格的任务(项目)建设任务书,由各任务(项目)负责人重新编写,教务处组织重审。
(四)上传平台。2021年5月22日-5月30日,教务处组织各任务(项目)负责人将建设任务书和分阶段实施进度表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英杰
联系电话:0551-62520131,邮箱:854574120@qq.com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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