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相关文件,现将学校2020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申报专业要面向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紧密围绕学校办学实际,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
(2)依据学校4月1日专业规划研讨会议精神,对创意设计相关专业、公共管理与服务(大健康相关专业)、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专业予以重点支持。
二、基本要求
(1)申报专业需经过部门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基本条件,需有相关专业(群)支撑;
(2)申报专业应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2016、2017、2018年增补专业目录内;
(3)申报专业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
(4)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新申报专业数量不超过1个(不含已有专业2年制、5年制专业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专业设置论证报告》(见附件1):说明申报该专业的主要理由及其他有关材料(如该专业人才需求情况等),着重阐明申报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安徽省高等学校申报高职高专专业备案表》(见附件2);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注:非国控专业不用填写)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进程表。
四、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新专业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申报专业进行调研,认真准备和撰写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联系人:王文弟;电话:62520127;邮箱:645918273@qq.com。
附件1: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申报高职高专专业备案表
附件3: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附件4:专业申报教学单位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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