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加快专业结构优化支撑服务制造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教高[2020]5号)和学校发展、专业结构优化需求,现将学校2021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新申报专业需面向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二)新申报专业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发展规划;
(三)新申报专业应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相关增补专业目录内;
(四)新申报专业原则上需要有相关专业(群)支撑,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开办专业所需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场所 等办学条件。
(五)本次新申报专业数量不超过1个(不含已有专业2年制、5年制专业备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对新专业充分的调研、组织内部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二)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论证报告进行审核、推荐新申报专业;
(三)教务处将审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申报单位按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材料,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通过专业平台统一上报。
三、申报材料
(1)《专业设置论证报告》(附件1)
(2)《安徽省高等学校申报高职高专专业备案表》(附件2)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注:非国控专业不用填写)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进程表)
四、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新专业申报工作,对申报专业进行调研,认真准备和撰写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按要求将附件1、附件4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教务处703,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183***@qq.com。
联系人:杨继委,联系电话:****5826。
附件1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申报高职高专专业备案表
附件3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附件4新专业申报教学单位汇总表
附件5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加快专业结构优化支撑服务制造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6 2019年安徽高校高职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
教务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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