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统筹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类型
本通知中的实践教学指实践教学体系中的校外实习实训。依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校外实习实训主要指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二、实践教学涵盖专业范围
本学期有校外实习安排的所有在校生,含联合培养本科班、2024级新生。
三、实践教学安排
各系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厘清、统筹谋划本学期校外实习类型及时间,填写、反馈《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附件1、纸质盖章版、电子版)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时间:实践教学安排表于9月1日前反馈至教务处。
(二)各系部、专业在实习前需报送实习工作方案至教务处备案(附件2、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其中非师范类专业还需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备案。
(三)岗位实习前还须签订《三方协议》(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系部集中安排实习单位的,《三方协议》中丙方(实习生)可采取集体授权委托方式签订,具体见《三方协议》中的“签约委托书”;如学生自行联系岗位实习单位,须提供《自行联系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附件5)。
(四)岗位实习过程中,实习生须撰写实习日志(附件6)、校内指导教师须填写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7)。
(五)岗位实习结束后,各系部须反馈《岗位实习信息统计表》(附件8)至教务处,非师范类专业还须将信息表反馈至实验实训中心。其他材料按照《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试行)》归档。
(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由相关实习基地填写工作量汇总表(附件9)、工作明细表(附件10)并加盖公章后,由各系部汇总于9月15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按照相关程序统一发放。
联系人:侯晓磊 邮箱:960391368@qq.com
联系方式:0551-62520130
教务处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
2.实习工作方案(参照样板)
3.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
4.家长知情同意书
5.自行联系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
6.实习日志
7.实习检查记录表
8.岗位实习信息统计表
9.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10.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工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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