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语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
为加强对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测试质量,2008年,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课题组在征求部分试点地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并在2008年12月召开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业务研讨和质量分析会上就《试行办法》进行了研讨和修订。经我司审定,现将《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通知本辖区测试实施机构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请与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以便今后适时对《试行办法》进行修定完善。
附件: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教语用〔2003〕2号),结合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三项,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定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评定分数。
三、命题说话项由测试员评定分数。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1分、2分。
二档:语音失误在10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扣3分、4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以下,有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5分、6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7分、8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9分、10分、11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1分、2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4)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5)离题、内容雷同,视程度扣4分、5分、6分。
(6)无效话语,累计占时酌情扣分:累计占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累计占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有效语料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四、本试行办法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上一条:【测试指南】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 下一条:【政策法规】关于统一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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