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流程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参考对象
在校2010级初专、2011级初专、2011级高专、2012级初专、2012级高专、2013级初专、2013级高专各专业学生及2011级、2012级、2013级新疆班学生。
二、考试形式
严格按照本学期学校教学计划以及各系(部)上报的各课程的期末考核形式执行,考查类课程由系(部)组织考试,考试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三、考试时间
1、考查类课程于本学期2014年元月8日前完成;
2、考试类课程将于2014年元月8日16日举行;
3、2011级新疆班考试类课程将于2014年元月8日13日举行;
4、2012级、2013级新疆班考试类课程将于2014年元月19日28日举行。
四、命题、审题
各系(部)安排好期末考试类课程的命题教师,命题教师须出A、B两份试卷,试卷请按学校要求写清楚试卷的名称、适用专业和年级、出卷类型(期中或期末)、出卷人姓名,并按标准格式打印,各系(部)审核后,系(部)主任签字后于12月23日前将试卷交到教务处施倩老师处,同时报送试卷的电子稿。(试卷模板可在合肥幼专教务网考务管理中下载,网址uploa5/jwc-298.php)
四、阅卷
考试结束后,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阅卷评卷,在报送学生成绩时将所阅试卷一并报教务处存档。
五、成绩录入与报送要求
1、元月8日前,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将考查课成绩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统一上报由任课教师亲笔签名的纸质成绩单至教务处存档;考试课程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将成绩成绩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统一上报由任课教师亲笔签名的纸质成绩单至教务处存档。
2、学生成绩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后,若有特殊原因需改动的,任课教师需履行成绩异动手续。
3、请各系(部)在报送成绩单时认真核验学生成绩,以避免成绩错输、漏输现象的发生。
六、其它事宜
1、期末考试工作是全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需认真落实。
2、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须于12月26日前按相关要求履行缓考手续,各系(部)统一上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旷考处理。(合肥幼专学生缓考申请表可在合肥幼专教务网考务管理中下载,网址uploa5/jwc-298.php)
3、课程考试科目附后,具体时间、监考教师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附:课程考试科目
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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